組織架構
- 主任1人:薦任8至9等
- 編審1人:薦任6至8等
- 專員2人:薦任6至8等
- 主計員4人:委任5等至薦任7等 ﹝預報、衛星、資訊、地震﹞
- 科員6人:委任5等或薦任6至7等
- 書記1人:委任1至3等
業務內容
主計工作分歲計、會計、統計三項業務,主計辦理歲計、會計業務,部份統計業務則由主計兼辦。
依本局組織條例規定,僅設置主計單位,無統計單位之編制,故本室遵循主計制度與有關政策法令,
除辦理歲計、會計業務外,另兼辦部份統計業務。近年來本室在各級長官督導暨全體同仁通力合作下,
使主計業務順利推展。
工作項目如下:
- 歲入歲出概算之籌編及預算之編製分配事項。
- 本局預算以外之補助經費、專案經費、代辦經費、預算會核處理事項。
- 申請動支預備金之核簽及編報事項。
- 財物、財務之審核事項。
- 招標、比價、議價、財物驗收等之監辦事項。
- 各項經費之核簽、支出憑證之審核、款項收支處理事項。
- 付款憑單、轉帳憑單、支出收回書、繳款書或收支及轉帳傳票等之編製事項。
- 序時帳簿、總分類帳、明細分類帳簿、統制帳、補助帳、備查簿等之登記、結算、整理及懸記帳款之清理事項。
- 會計報告之月報及年終決算之編報事項。
- 歲出應付款之保留申請核辦事項。
- 經費流用之處理事項。
- 會計憑證、報表、帳簿等之整理保管及報請審計機關核銷事項。
- 公務統計、資料蒐集、統計報告等之會核事項。
- 其他有關歲計、會計、統計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