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. 居住都市民眾,颱風來襲前應注意那些事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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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住所地勢低窪有淹水,或有發生土石流災害之虞,應及早遷至較高處所或避難安全處所。 |
(2) |
屋外、院內,各種懸掛物應取下收藏,避免因物件被風吹起,造成傷害。 |
(3) |
庭園花木均應加支架保護,並修剪樹枝,以防折毀甚或損毀屋瓦。 |
(4) |
關閉非必要門窗,加釘木板或在門窗貼上膠帶。 |
(5) |
檢查電路、注意爐火,以防火災。 |
(6) |
準備燈燭、電筒及乾電池收音機,以防停電。 |
(7) |
貯存飲水,以防斷電停水。 |
(8) |
多備1至2日食物菜蔬。 |
(9) |
非必要時不外出。 |
(10) |
不可用手觸摸斷落電線,應通知電力公司檢修。 |
(11) |
災害損失,事後應通知里鄰長、警察派出所或鄉鎮公所,以為災害檢討之統計,並作防災之改進參考。 |
(12) |
不要聽信謠言和傳播謠言,應直撥166或167氣象資訊語音專線、收聽廣播、收看電視或瀏覽中央氣象局網頁(www.cwb.gov.tw)或應用氣象局開發之Facebook、報天氣粉絲團及生活氣象APP,以取得有關颱風之最新消息。 |